罗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发布时间:2017-07-31 15: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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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潘光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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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罗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罗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旅游发展的地方标准和行业规范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文化、文艺下乡和文化馆对公众开放的指导、协调和各相关工作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及县委、县政府对本部门工作的重要部署。
3、负责县图书馆的开放以及图书下乡工作。在县委重视、政府支持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亲切关怀和精心指导下,在全局干部职工的奋力拼搏下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文化方向,认真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文艺方针,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及上级部门的中心工作,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任务。
4、负责全县文物发掘与保护工作。
5、负责全县体育运动和全民健身活动的指导、协调和各相关工作组织,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及县委、县政府对本部门工作的重要部署。
6、负责全县文化市场的管理,引导和规范工作。
7、全面负责全县广播电视工作及全县电影宣传和电影下乡工作。
8、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旅游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县旅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旅游资源开发、重大旅游项目规划建设,促进和引进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资金投资开发建设旅游业;抓好旅游招商融资,用好旅游发展资金及其它开发建设资金,指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
9、研究拟定我县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实施旅游对外宣传促销活动,指导旅游产品的开发建设,并协调全县旅游产品(纪念品)的开发、生产和营销工作,组织开展旅游节庆等重大推广活动。负责监督管理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服务质量、旅游投诉处理、假日旅游、旅游安全、旅游应急救援等工作,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协会诚信体系建设。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罗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在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文艺工作“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和“三贴近”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政府“文化强县”目标,以加强思想理论建设为核心,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分别开展了花灯表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民族民间舞蹈、图书馆数字化暨农家书屋建设等4期培训,受训基层文化服务人员500余人次提升了队伍素质,提高了相关人员专业技能。积极开展“三区”文化人才支持计划。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体育馆实现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全部免费开放,业务不断拓展,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争取了上级补助100万元,用于体育场馆免费开放及提升改造。争取了地方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60万元用于电影事业的发展。由国家、省级投资140余万元对罗平无线发射台进行了改扩建,二期工程正在推进中。罗盘地委指挥部文物修缮工程已经竣工。借助全县脱贫攻坚之机,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补助7个,承诺资金500万,实际到位资金784.09万,即文化文物专项资金90万、七彩云南全民健身体育场地建设费138.6万、腊者村传统村落保护和钟山省级文保单位修缮经费130万、马街戈背体彩公益金16万、文体活动广场建设费145.49万、2015年市级彩票公益金(用于脱贫攻坚)204万、2016年第二批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60万。为3乡24村共62个村(居)委会建设点争取资金1070万进行文体活动小广场的改建或新建。完成了全县154个农家书屋点的补充更新工作。电视台新的演播厅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新演播厅的投入使用与同级县级台相比处于全市领先水平。罗平电视台数字化改造工程正在稳步推进中,改造完工后,将给我县新闻采、编、播带来质的飞跃。投入600余万元用于金鸡峰丛、多依河等主要景区(景点)绿化、环卫、安全设施、标识、游路、电力、活动板房等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4700万元新建24公里金鸡至圭山农业观光道路。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罗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9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罗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2、罗平县体育中心
3、罗平县文化馆
4、罗平县图书馆
5、罗平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6、罗平县文物管理所
7、罗平县广播电视台
8、罗平县电影管理站
9、罗平县旅游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罗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2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
离退休人员48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4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罗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4090.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39.89万元,占总收入的99%;经营收入50.59万元,占总收入的1%。与上年对比年度收入增长19.88%,财政拨款收入增长22.12%,经营收入减少51%。主要原因2016年用于全县用于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增多及工资福利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4918.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6.22万元,占总支出的32%;项目支出3314.43万元,占总支出的67%;经营支出共47.42万元,占总支出的1%。与上年对比年度支出增长44.76%,基本支出增长25.44%,项目支出增长60.60%,经营支出减少48.45%。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罗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基本支出1556.2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84.80万元,占支出比重70%,商品服务支出95.66万元,占支出比重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9.85万元,占支出比重22%,其他资本性支出25.91万元,占支出比重2%。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增长,原因是2016年调整工资,其他资本性支出占支出比重较上年也分别增长,主要是2016年用于全县用于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增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罗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14.43万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1601.62万元,占支出比重48%,其他资本性支出1712.81万元,占支出比重52%。其他资本性支出占支出比重较上年也分别增长,主要是2016年用于全县用于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增多。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16年分别开展了花灯表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民族民间舞蹈、图书馆数字化暨农家书屋建设等4期培训;5月份,抽调了专业素质高、业务精的6名文化工作者分赴全县6个乡(镇)、街道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群众文化辅导工作;10月份再次抽调了4名专业人员到相关乡镇(街道)开展辅导工作;选派2位职工参加县上组织的建党95周年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演讲比赛,分别获得了二、三等奖的好成绩;争取了上级补助100万元,用于体育场馆免费开放及提升改造;争取了地方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60万元用于电影事业的发展;争取上级文化文物专项资金90万、七彩云南全民健身体育场地建设费138.6万、腊者村传统村落保护和钟山省级文保单位修缮经费130万、马街戈背体彩公益金16万、文体活动广场建设费145.49万、2015年市级彩票公益金(用于脱贫攻坚)204万、2016年第二批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60万;为3乡24村共62个村(居)委会建设点争取资金1070万进行文体活动小广场的改建或新建;完成了全县154个农家书屋点的补充更新工作;电视台新的演播厅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全国越野锦标赛罗平站竞赛项目为女子、男子少年、青年、成年4—12公里10个竞赛项目,300余人参加了赛事;组织了200余人参加的畅游花海大众组竞赛以及国际风筝邀请赛;组织央视走基层文艺演出,组织了群众演员100余人参加了伴舞,组织本县演员独立完成了花灯歌舞《走罗平》的演出;组织第五届罗平花海山地自行车赛活动;参与组织了国际摄影展、云游天下杯首届摩托车赛事活动的举办; 9月成立罗平县创建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文化馆利用排练厅、多功能厅等场所开展书画、音乐、器乐、舞蹈、健身操等免费培训工作,实行周末对外培训制;举办了建党95周年书法展,累计接待近千人次参观;举办阵地活动专栏4期;开展下基层、到社区、进学校群文辅导20余次,辅导农村文艺演出队、学校、企业等演出团体33支;图书馆结合喜庆节日,举办各类活动6次,累计参加人次近4000余人次;在第21个世界读书日到来之际,举办了农民演讲大赛,8个乡镇、街道共计30余名农民、大学生村官参加,开展读书征文比赛,共收到了200余篇应征作品,分别评出了成人组和学生组一、二、三等奖及优秀论文共计44篇;全年送戏下乡40余场;参与组织了群众文化广场舞蹈大赛;“5•1”劳动节期间组织系统工会全体职工开展拔河比赛活动,增强了凝聚力和荣誉感;文化馆开展了青年演员竞技大赛;开展了5.18国际博物馆日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份,接待观众11000余人次;向上级争取了30万元分别用于罗平老厂酒制作技艺保护、阿岗镇陈家大院修缮项目、富乐镇浙溪书院修缮项目各10万,争取了120万元用于腊者布依族传统建筑群保护;完成了省市级文保单位标识碑及消防设施建设工作;永康桥摩崖石刻、阿立舍彝文碑、戈丫彝文碑拓片正在制作中;完成《曲靖文物志》罗平一百余条目编撰工作;创作编排了布依族八音坐唱《美丽罗平好地方》、小品《村口轶事》、花灯歌舞《五中全会像春雷》三个文艺节目下乡演出宣讲,以浅显易懂的形式把全会精神和罗平发展理念灌输于广大老百姓心中,最大程度的达到了宣传效果;倾力打造了一批体现时代特色的花灯歌舞《精准扶贫暖人心》、小品《帮扶》《演戏》等节目到相关乡(镇、街道)演出10余场,观众10000余人;创作了文艺作品《古榨》《少数民族服饰展演》《那色晴桐撮麻玉》(汉语:彝家好酒不醉人)《布依把式》5个节目参加曲靖市第五届少数民族歌舞乐展演,取得1金3银1铜的好成绩; 投入600余万元用于金鸡峰丛、多依河等主要景区(景点)绿化、环卫、安全设施、标识、游路、电力、活动板房等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4700万元新建24公里金鸡至圭山农业观光道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罗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97.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与上年对比增长50%,主要原因主要是2016年用于全县用于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297.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其中基本支出1515.01万元,项目支出2782.23万元。科目类别支出:20701文化,基本支出619.61万元,项目支出206.43万元;20701文物,基本支出43.81万元,项目支出142.26万元;20703体育,基本支出56.49万元,项目支出292.66万元;20704广播影视,基本支出194.9万元,项目支出14.07万元;20799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目支出214.80万元;208社会保障和就业基本支出259.37万元;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基本支出56.04万元;2130504农林水支出-扶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102万元;2160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基本支出196.31万元,项目支出1810万元;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基本支出88.4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罗平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1.05万元,支出决算为38.52万元,完成预算的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万元0,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31万元,完成预算的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21万元,完成预算的95%。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坚持厉行节约,“三公”经费较上年有所下降。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1.14万元,增长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34万元,增长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8万元,增长3%。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如下:
三公经费比较分析表 | ||||
年份 | 公务接待费(元) | 公务用车维护运行费(元) | 接待人数(人) | 人均费用(元) |
2015年 | 234,115.00 | 139,690.00 | 2361 | 158.32 |
2016年 | 242,082.62 | 143,126.65 | 1590 | 242.27 |
根据罗政办发[2016]62号文件,本年度罗平县旅游局并入本单位,作为二级预算单位填报,旅游局隶属关系变更,导致本汇总表“三公”经费比上年增加,公务用车比上年增加1辆,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3436.65元,公务接待费增加7967.62元。
罗平县图书馆有一辆其他用车,主要用来运送图书到各乡镇图书室,2015年用单位自有资金支付,2016年运送5批次到各乡镇,产生车辆运行经费6560元。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均有所下降。
2015年罗平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公务接待费234,115.00元,公务接待批次189次,公务接待人次2361人次。2016年公务接待费242,082.62元,比上年增加7967.62元,公务接待批次320次,国内公务接待人次2110人,本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有所增加。2015年罗平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9690元,公务用车保有5辆,其他用车1辆,公务用车车均维护费23281.67元,2016年罗平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3,126.65元,公务用车保有6辆,其他用车1辆,公务用车车均维护费20446.66,比上年增加3436.65元。由于单位实行车改,本单位年末实际保留公务用车2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31万元,占37%;公务接待费支出24.21万元,占6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3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31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其他用车1辆,由于单位实行车改,本单位年末实际保留公务用车2辆。主要用于对全县文化、文艺下乡和文化馆对公众开放的指导、协调和各相关工作;县图书馆的开放以及图书下乡工作;全县文物发掘与保护工作;全县文化市场的管理,引导和规范工作;全县广播电视工作及全县电影宣传和电影下乡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旅游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县旅游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2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4.2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24.21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6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对全县文化、文艺下乡和文化馆对公众开放的指导、协调和各相关工作;县图书馆的开放以及图书下乡工作;全县文物发掘与保护工作;全县文化市场的管理,引导和规范工作;全县广播电视工作及全县电影宣传和电影下乡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旅游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县旅游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罗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68万元,较上年减少9.8万元,减幅为28%,主要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坚持厉行节约,“三公”经费较上年有所下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20.20万元,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5.48万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构合并说明
根据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罗政办发[2016]62号),新成立罗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下设9个二级预算单位,其中罗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罗平县旅游局为行政单位,执行行政会计制度;罗平县体育中心、罗平县文化馆、罗平县图书馆、罗平县文物管理所、罗平县广播电视台、罗平县电影管理站为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罗平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原来的罗平县旅游局并入本单位,作为二级预算单位填报,隶属关系变更,导致本年行政编制增加9,其中行政人员8人,事业编制增加21人,车辆增加1辆。
2、为了方便比较,收入决算情况说明、支出情况说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所涉及的上年收入、支出数字均为罗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和罗平县旅游局的合并数。
3、为了详细的对比“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里涉及的上年数字为罗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的“三公”经费数。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